关于申报2016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地方文化研究)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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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1/6 17:08:00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受四川省教育厅委托,经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我中心即日起向全省发布2016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地方文化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创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充分体现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的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和学科体系创新,着力推出在省内乃至在全国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请立项的课题要以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以地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应用研究为主攻方向,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新的研究高度,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基础研究应有较强的学术含量和宏观研究的前瞻性,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者申报本领域项目;对策应用研究应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中心主张承揽地方政府、文化企业及与国外合作等课题;中心接受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并将适当给予经费补贴;中心接受个人或单位自筹经费申报的课题;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
四、凡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边远、民族地区高校研究工作者有特色的研究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要求。目前主持四川省教育厅或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课题尚未结题的研究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
五、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研究生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计划指标。各申报单位科研处及有关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严格把关,依据《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前期成果、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六、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每项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办公室。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本中心邮箱。cykyxmk@163.com。
联系人:黄慧琳 刘茜
联系电话: 85430294
科研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