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对我院科研经费专项调研检查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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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11/12 9:25:00
11月6日下午,按照川教函【2015】532号文件第二轮省属高校科研经费专项调研检查工作安排,省财政厅代表四川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工业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我院梧桐三楼会议室召开检查工作见面会。会上安排了科研经费专项调研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情况。我院党委侯钫副书记、党委常委孙洪斌副院长,科研处、财务处、监审处、人事处、国资处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代表以及兄弟院校的分管院领导、科研处、财务处负责同志参会。
财政厅张其昌厅巡视员在会上强调了科研工作在大学教育中的重要性,希望学院积极配合本次检查活动,如实完整的提供检查资料,并对检查组成员提出相关要求。
11月9日上午召开专项调研检查汇报会,孙洪斌副院长在会上作四川音乐学院科研经费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报告,从2011以来我院科研工作获得的成绩、本次专项检查我院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的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
我院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科研人员代表参会。会后,财政厅检查组7位专家对四川音乐学院科研经费进行了专项检查。这次检查的范围为2011年以来我院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检查组随机抽查了5个项目。主要检查内容是:1.经费的具体管理使用情况,包括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情况等;2.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制度建设、监督机制;3.调研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科研处处长雍敦全教授和计财处钱华处长在调研检查意见反馈会上表示,检查组此次来我校对科研经费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是对我校科研工作的关心,是对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的一次全面检查,是对我校相关工作的指导、帮助和提升,也是督促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4】11号文和川府发【2015】3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水平,推进高水平艺术院校建设的重要契机。会后我们会立即改进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能力,使我校的科学研究对促进人才培养从而更好的服务社会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