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资助项目 “藏族民间热巴创作表演艺术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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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8/2 15:46:00
一、项目概述
“藏族民间热巴创作表演艺术人才培养”是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本项目的培训目的在于对具有近千年发展历程的藏族民间“热巴”艺术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培养一批专业的热巴舞蹈编创性表演人才,并最终在舞台上形成舞蹈剧目的成果。这对藏族“热巴”艺术的继承弘扬、传承保护和发展创新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具有重要价值和实践意义。在我国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发掘工程中,有利于保持弘扬藏民族传统文化的多样性、丰富性、传承性。学员在项目培训中,通过对藏族文化艺术、热巴文化研究、热巴的舞蹈编创技法、舞蹈美学、技术技巧训练等多方面的综合学习,让学员掌握热巴舞蹈艺术表现的综合能力,能充分体现热巴艺术的文化内涵,从而有利于当代热巴表演艺术的情感表达、艺术创作以及艺术形式的编排,也促进藏族民间歌舞文化艺术形成专业性较强的创作人才队伍和表演人才队伍,让藏族热巴艺术在当代新的历史时期能得到健康有序地传承发展。
二、培养概况
1、实施单位:四川音乐学院
2、培养对象:全国各专业院校的舞蹈教师、民族地区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舞蹈工作者、深入研究藏族民间舞蹈并具舞台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3、培养方式:此次培训主要以集中培训和自主研修两种形式,(自主研修为个人所进行的作品编创、表演以及论文写作等相关实践活动的实施。)学员的课程安排、培训地点由四川音乐学院“藏族民间热巴创作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组统一安排实施。
4、招生人数:30人。
5、集中培养时间:
培训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2018年12月30日
6、培养地点:
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本部)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官方网站//0530e.cn/)
三、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志在深入研究藏族民间舞蹈的专业人士。
3、热爱藏族民间舞蹈的各专业院校舞蹈教师。
4、民族地区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舞蹈工作者。
5、招生人数:30人。
6、40岁以下(以身份证信息为准),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学术声誉。有获奖经历者优先。
7、能保证培训期间脱产2个月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四、结业概况
1、结业方式:
(1)通过2个月的集中培训后,学员需进行热巴舞蹈技能考核;
(2)学员需完成项目组要求的学习报告等任务。
(3)培训期间,学员需针对热巴艺术表演文化内容和形式,编排成剧目进行汇报表演。成果检验组织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学员培训后的艺术文化素质及舞台表演能力进行综合学术评估,对评估优秀的学员进行表彰,并颁发由国家艺术基金认证的结业证书。
2、教学管理:
(1)学员在学习期间须遵守本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项目活动,全脱产学习。管理按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2)被录取学员须签署《培训管理协议》及安全责任书等。
3、培养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学员培训费用、往来交通费(汽车票、火车票)、食宿费及成果汇报演出等费用均由国家艺术基金“藏族民间热巴创作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组承担。(注:1.培训期间产生的个人费用自理,医疗及健康责任由学员自负;2.往来交通费用报销范畴:汽车票、火车硬座、高铁或动车二等座。)
五、课程安排
1、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30日:拟参加培训学员填写回执,正式报名。
2、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31日:审核报名资格、发放录取通知。
3、2018年10月28日——29日:参加培训学员报到。
4、2018年10月30日:举行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资助项目“藏族民间热巴创作表演艺术人才培养”开班仪式。
5、培训课程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相关理论培训、热巴舞蹈实践教学阶段(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3日)
第二阶段:到藏区实地调研采风(2018年11月24日——11月30日)
第三阶段:热巴舞蹈编创集中训练阶段(2018年12月1日——30日)
第四阶段:成果验收阶段(舞台剧汇报演出)
六、专家团队
专家顾问:
欧米加参
中央民族歌舞团国家一级演员,热巴传承人
田联韬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民族音乐学家、博士生导师
项目负责人:
康·格桑梅朵,藏族, 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学理论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艺术史教研室主任,艺术美学博士。四川省音乐家协会会员、四川省藏学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会员、西藏文化发展促进会会员。
在“全国青少年艺术选拔大赛”四川赛区中多次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并多次担任校内外器乐、声乐音乐会的钢琴伴奏;2011年、2014年分别获得四川音乐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3年出版专著:《藏族民间巴塘“谐”舞艺术》(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并获得2014年四川省政府颁发的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6年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研究项目《藏族民间“热巴”歌舞艺术的传承与保护研究》。出版《第七届毗邻地区康巴文化艺术节及首届藏族音乐歌舞文化论坛论文集》担任副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在CSSCI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
项目组主要成员:
觉嘎,藏族,西藏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藏族著名作曲家、西藏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博士后、专职研究人员。我国第一位获得音乐硕士学位、音乐博士学位的藏族作曲家,也是我国第一位博士后工作站出站的作曲专业博士后。创作有交响曲、管弦乐、民族管弦乐、室内乐等50多部(首)各类作品,作品在北京、上海、台湾、香港、新加坡、日本、美国、欧洲等地演出。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在内的各类科研课题多项,独立或主编出版10部著作。博士学位论文《西藏传统音乐的结构形态研究》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迄今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唯一的作曲学科博士学位论文。先后被授予“西藏自治区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泽吉,藏族,西藏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被誉为当代“藏族热巴皇后”。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学会会员、西藏舞蹈家协会理事;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浙江大学艺术学院等多所院校客座教授;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库专家。1984年参加工作,深入民间收集整理热巴艺术,从演员到编导再到教师历时三十余年。在教育教学研究领域的《康鼓报春》、《热萨玛》、《跳春》等二十多部有关热巴舞蹈的作品在全国和自治区大赛上获得金银铜奖多次;曾获得“全国宝钢教育基金奖”、“全国体育先进个人”、“西藏自治区、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出版专著:《热巴舞蹈教材》。
达瓦,藏族,昌都热巴艺人,曾在察雅县乌兰木齐宣传队担任舞蹈演员,现在昌都市群众艺术馆工作,并在北京舞蹈学校、南京舞蹈学校、天津音乐学院、昌都市11县授课,担任天津职业艺术学院热巴舞专职教师。
黄小玉,二胡硕士,现任四川音乐学院乐器工程系民族研制教研室青年教师、乐器研究所科研人员、民乐系二胡教师。
七、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30日
2、报到时间:2018年10月28日--10月29日
3、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四川音乐学院官网及“藏族热巴创作表演艺术人才培养”官方微信发布,申请者报名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相关报名材料。
4、提交材料:
4、提交材料:
(1)报名申请表:扫描二维码,如实填写申请表。报名申请表须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邮寄至四川音乐学院“藏族民间热巴创作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组。电子版发送至项目指定邮箱。
(2)相关证明扫描件:身份证(正背面)、近期一寸白底证件照5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最后学历证明、曾获奖励证书)、单位出具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申请者近年创作或表演类获奖作品视频,以供项目组评选。
5、提交方式:
以上纸质资料请报名者以复印件形式邮寄,视频资料请提供U盘,均需注明作者、单位、作品名称等内容,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寄到,评选材料概不退还。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的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地区××单位××姓名报名表”),发送至国家艺术基金“藏族民间热巴创作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组邮箱。
联系人:
喻镭 18208115622
石梦婷 18482155131
梅朵 1305666306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项目组邮箱:sccmreba@163.com
邮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四川音乐学院“藏族民间热巴创作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组(收)
邮编:610021
八、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根据报名者提交的个人资料,由主办方项目组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入选学员将以电子邮箱或电话的形式通知,不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2、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四川音乐学院报到。收到录取通知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九、报到需知
报到时请携带:
1、录取通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脱产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藏族民间热巴创作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组所有。
国家艺术基金“藏族民间热巴创作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组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