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 23:23:47 作者:
各系(院)及相关部门:
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近日发布的信息公告,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申报者必须是承担过此类项目并已结项者,并在本次申报书后附上结项证明。一般项目申报者必须是副高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报者的年龄限制在40岁以下;无高级职称者需2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二、 论证活页的字数不得超过四千字,填写前情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否则不予评审。
三、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课题论证活页)等,见校园网科学研究栏目内的申报指南,请申请人下载填写。
由于申报填写要求严格,请各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之前认真阅读以上各项材料。
四、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08年3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有意申报者请抓紧时间,积极准备。
申请人须将填写好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活页各一式6份(用计算机填写),活页夹在申报书内;配套的《申报、评审书》和活页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综合楼二楼科研处。
联系人:李征 李娜
联系电话:85490919、85430294
200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