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国家留学网()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官网()了解项目介绍,查看申报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准备录取通知书/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证明。
(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流程
步骤 | 时 间 |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1月前 | 申报准备 | 1.申请人查看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专栏各子项目选派办法,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 国家留学网 海外留学-国际合作交流处-四川音乐学院 樱桃视频官方网站在线打开://0530e.cn/dz_gjhzjlc/list-160.html |
2 | 1 -4月 | 申报 | 1.按国合处通知提交校内申请材料,报相关部门初审; 2.学校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向省教育厅或学校国合处(艺术项目)提交申请材料 | 省教育厅108号室:86129011(李问袤) 学校国合处:85430297 |
3 | 1 -4月 | 省教育厅或学校推荐 | 省教育厅或我校国合处(艺术项目)将推荐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
4 | 5 -7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布录取名单及外语培训安排。 | 录取通知及有关附件将在各地配套经费到位后寄发至教育厅,由其转发至国合处,再国合处转留学人员本人。 |
5 | 8月起 | 语言培训 | 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被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 | 各培训部联系方式请查阅各项目专栏“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
6 | 9月起 | 符合派出要求者,网上办理派出手续、派出 | 1.被录取人员联系省教育厅(或学校国合处)及留学基金委提交补充材料; 2.联系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3.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其他材料,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国合处备案; 4.被录取人员联系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 5.向人事处请假并签署相关协议,填写《四川音乐学院公派出国人员备案表》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分别交国合处和人事处备案。 6.参加国合处组织的出国人员行前培训会,认真学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音乐学院因公出国(境)手册》,并签署承诺书。 7. 陆续派出。 | 办理流程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办理派出手续过程中,留学人员遇到无法按原计划派出的,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后可对留学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详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 |
7 | 9月后 | 在外管理 | 出国留学人员每3个月向向学校国合处、驻外使(领)馆和留基委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 合作者鉴定,留学期限到期前不得擅自回国或前往他国,如需赴第三国(地区)参加国际会议或进行短期考察,或工作所需短期回国,需提前报所属使(领)馆审批。中途回国、提前回国或推迟回国均须向留基委和学校报备并完善手续 | 我校接收研修报告邮箱:樱桃视频官方网站在线打开:sccmgjc@126.com |
8 | 回国 | 1.提前向国合处报备计划回国时间。 2.回国后一周内提交《四川音乐学院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回校总结报到表》 3.按照人事处和所在院系要求作汇报演出或讲座等。 |
(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主要项目
1. 公派汉语教师项目
2. 公派汉语志愿者项目
(三)各项目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 | 咨询电话 | 工作邮箱 | 传真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 010-66093552 | gyfx@csc.edu.cn | 010-66093954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010-66093961 | yjs@csc.edu.cn | |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 010-66093956 | bks@csc.edu.cn | |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010-66093956 | yishu@csc.edu.cn | |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 010-66093594 | gjzz@csc.edu.cn | |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项目师资处 | 010-58595711 | 010-58595904 | |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项目志愿者工作处 | 010-58595852 |
二、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校内初审材料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
1.教师填写四川音乐学院教师出国(境)进修/工作申请表(附件1),学生填写《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报名初审表(本科生适用,含应届毕业生)(附件4)/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报名初审表(硕、博学生适用)(附件5)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校内报名汇总表》(附件6)双面打印,按顺序审核签字盖章;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录入(附件2)
3.教师提交国外学校邀请函(中英文),学生提交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4.外语水平证明
5.学生还需提交由教务处签字盖章的入学以来的各学期成绩单和上课考勤情况。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纸质版报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校本部二办公区204办公室,85430297),电子版发至sccmgjc@126.com。
(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项目
1. 填写《樱桃视频官方网站在线打开:四川音乐学院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2. 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3. 单位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作出评价,加盖院系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三、在线报名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
学校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注册并登录进行在线报名,按申报项目材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报名后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者需签字)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空白表)+报名要求的全套纸质材料送至校本部二办公区20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sccmgjc@126.com。
(二)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项目:
申请人在进行网上注册并登录进行在线报名,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附件。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审核表及全套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交到校本部二办公区204(同时发电子版到sccmgjc@126.com)
四、学校审核材料,为申请者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和公函,艺术项目由学校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项目由申请者将全套材料送交至四川省教育厅10楼8号办公室(028-86129011,李问袤)。
五、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申请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会接到面试通知。
六、录取
请随时登录国家留学网和国家汉办在线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学校收到纸质录取材料后通知被录取人员领取。
七、派出
1、 填写《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备案表》;
2、接受行前教育,签署协议书和承诺书;
3、在校学生在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办理休学手续,在职教师在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复印件交国际合作交流处(二办公区204)备份;
3、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办理派出手续,国家汉办公派汉语教师和志愿者按照国家汉办发给录取个人的通知文件办理派出手续。
八、派出管理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每3个月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一次研修报告,填写并发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至sccmgjc@126.com;孔子学院公派出国教师/志愿者每周抄送发给国家汉办的工作周报到sccmgjc@126.com。
2、 中途需回国的需填写《樱桃视频官方网站在线打开:四川音乐学院公派出国人员中途回国申请表》后学校开具同意函。
3、 因未完成学业需延期回国的需填写《樱桃视频官方网站在线打开:四川音乐学院公派出国人员延期回国申请表》,由学校开具同意函后向驻外大使馆教育组申请。
九、回国手续
1、 填写《四川音乐学院公派出国人员总结表》提交给国际合作交流处;
2、 到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报到,完善相关手续;
3、 提交留学图文新闻稿一篇,国合处选择优秀的新闻稿在官网和官微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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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报名初审表(本科生适用)
5. 《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报名初审表》(硕博士生适用)
6.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校内报名汇总表(本科、研究生通用)
8.
9.
14.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派出和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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